1. 我家是建档立卡扶贫户,想申请在校大学生资助,档案没有我的名字
家是建档立卡扶贫户,想申请在校大学生资助,档案没有我的名字能申请。
1、目前精准扶贫的*策是,家是建档立卡扶贫户,家里所有人都应该建档。
2、目前在一个家中一起生活的人,都属于贫困对象,都要进行贫困建档。
3、和当地村社提出申请,可以在几天之类建档的。
4、有了正式的贫困档案,就可以申请了。
“精准扶贫”相关*策困难学生资助。
以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人口和民*部门认定的低保家庭人口(含特困人员)为重点,精确对准全日制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落实教育多元扶持和资助。
一、是学前教育资助。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幼儿、孤儿或残疾幼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按每生每年2000元*府助学金标准予以补助。
二、是义务教育资助。对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寄宿生和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寄午餐学生,按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进行营养餐补助;同时,对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寄宿生,按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标准补助生活费。
三、是普通高中教育资助。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学生、孤儿或残疾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按每生每年3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予以资助;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
四是中职教育资助。对中职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含技工学校)免除学费,并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按每生每年2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予以资助。五是普通高等教育资助。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学生无需提交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即可申请本专科每生每年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12000元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府贴息;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家庭经济困难残疾本专科学生按每生每年4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予以资助,同时优先享受新生入学资助、勤工俭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六是少数民族学生资助。按初中每生每年1000元、高中每生每年1600元助学金给予资助;同时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家庭经济困难残疾普通高中少数民族学生按每生每年3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予以资助。
2. 怎么写“贫困生建档立卡申请书”
格式如下
1、题头写领导尊称(如:尊敬**学校(院)领导);
2、简单自我介绍,包括专业、班级、学号{如:我是XX院X级X班的一名学生,学号是XXXX,籍贯XXXX);
3、介绍家庭基本情况、父母健康状况等(如:我家有*口人,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承担我校目前的学费和生活费,特想学院申请建立贫困生档案,希望学院给予帮助和支持),接着此段介绍家庭具体经济情况,分析下家庭收支概况,以个人家庭情况不同而异;
4、回顾大学以来自身的学习生活情况(如:学年加权成绩,义务劳动状况,社团及学校活动,所参加竞赛及获得奖项);
5、作为陈述完毕的总结,再次恳请学院批准建立档案;
6、结束语(申请人、日期)。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坚持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按照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对每个贫困户建档立卡,建设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专项扶贫措施要与贫困识别结果相衔接,深入分析致贫原因,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集中力量予以扶持,切实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达到稳定脱贫目标。
3. 学生资助手册读后感500字
一年来,在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指导下,在市教育局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克服学生资助工作量大、面广、对象复杂、管理难度大等问题,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认真落实国家各项资助*策,把惠民工程实施到位。
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了资助队伍建设 学生资助工作是国家的一项惠民*策。这项工作工作量大,任务重,需要专门的机构,专门的人员来落实。
经过努力,市委编办于2014年7月批文同意,挂靠南平市职成教研室成立南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调剂1个编制,专门从事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建瓯市经编办批复确定了3个编制的学生资助机构,队伍建设迈出了可喜的一步,但具体工作人员尚未安排到位。
其它大部分县(市、区)因编制问题尚未建立由编办核准批复的专门学生资助机构,资助队伍尚不健全。 (二)规范了资助档案工作 为了规范全市学生资助工作,我市出台了资助档案建设专项文件,进一步推进了资助档案建设工作。
一是建章立制,规范档案管理,对办理完毕的文件集中管理,及时收集、定时清理、年终复查,保证文件材料收集完整、齐全,严防遗失和泄密;二是注重收存,科学合理归档,分类(综合类、表册类、财务业、声像类)整理装订成册;三是存放有序、方便查找利用;四是以查促建,整改提高,结合资助检查对档案材料进行补缺补漏,自我完善;五是树立档案意识,熟悉档案制作程序,培育档案规范建设典型,以点带面地推进资助工作档案建设。2014年,经研究,确定南平市教育局、邵武市教育局、武夷学院、闽北卫校、南平一中、建阳一中等单位为省资助档案建设试点单位。
(三)实行了阳光操作制度 全市中职学生实行“中职卡”制度,高中学生实行“高中资助卡”制度,实现了“统一办卡,集中支付”;实行“助前”和“助后”公示,确保了惠民*策的“阳光操作”;明确资助工作操作流程,准确掌握学生变动状况,做到“不错报、不多报、无漏报”,确保了统计报表的准确无误。各校都按要求设立了资助咨询电话和举报电话,增加了透明度,保证了助学金发放工作的公正、公开、公平。
建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资助对象认定方面,坚持“三级评审”、“三级公示”制度,确保了公平、公正。 (四)加大了资助宣传力度 今年,我市用心响应省“励志校园-感动海西”公益宣传活动,转发文件、制定方案、精心组织、配合采风、广泛宣传,让国家资助*策家喻户晓。
南平市活动组委会评审确定了闽北卫校周诗雨、南平八中吴诚俊、武夷山章丽、建阳吴迪茜;松溪刘义鑫薛亚东、浦城周叶诚、邵武陈慧敏;顺昌雷水平、*和黄文华等13位同志为省首届励志海西先锋人物推荐人选。其中武夷山章丽和松溪刘义鑫获得本次活动的提名奖。
武夷山蔡誉儇、建阳林思绮戴远情、南平职专卢建的宣传作品被推荐到省上参评。建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工具,结合家长会、主题班会和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大力宣传国家资助*策,定时回访受助学生家长,提高群众知晓度。
浦城县仙阳中学“梦圆亦馨”基金会的活动独具特色,获省资助中心推荐到省电视节目进行宣传。由于工作业绩突出,南平市、武夷山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浦城的仙阳中学被授予全省“先进单位”称号,南平刘旭森、顺昌卢琴英、*和谢祖旺等同志荣获“先进工作者”的称号。
(五)落实了资金监管措施 今年上半年,全市开展了一次资助工作大检查。检查组兵分3路,对全市64所高中和中职学校的助学金工作进行了一次“拉网式”的检查,采取现场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要求9月份整改到位。
下半年又对整改状况进行了抽查。光泽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每月深入所属中职学校2次,对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策落实及自查自纠状况进行认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并定时复查。
透过“普查-反馈-通报-整改-复查-再整改”,绝大部分学校整改基本到位,进一步规范了全市的资助工作,提高了资金的监管力度。 (六)推进了生源地贷款工作 为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让更多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邵武市主动加强与信用社的联系和沟通,召开了“关爱信用记录”座谈会,农村信用社、高中学校负责资助工作的老师进行了应对面的交流,并对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相关工作做了具体的要求。
各校加强了对高三学生的*策宣传和诚信教育,让每个学生都了解生源地助学贷款*策,帮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学习、用心迎考。
4. 寄宿贫困生助学申请书
关于资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资助农村
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工作的
实 施 方 案
为保证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简称"贫困生")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促进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县成立由文教局、财*局、纪检委组成的资助贫困生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筹措资助资金;确定学校受资助名额和具体资助形式;保证专项资金及时支付;建立贫困生档案库;组织有关学校进行申报工作等。
2、有关学校在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资助贫困生工作,并成立由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贫困生的申请和初审,研究拟定受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形式。
二、资助对象及方式
1、资助对象为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未入学或已辍学的学生。符合下列情况,品学兼优的贫困生优先资助:
1)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残疾学生及少数民族学生。
2)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孤儿学生仍按有关规定执行。
3)经民*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或农村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子女。
4)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2、资助贫困生的方式主要包括免杂费(包括免贫困寄宿生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等。具体资助方式按贫困生家庭经济状况,选择全部或部分项目进行资助。
三、资助申报、审批程序
1、贫困生每年核定一次。 申请资助的学生一般于每学年开学初,由本人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河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2、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的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后,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和资助形式,在学校和学生家庭所在村(居委会)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受资助名单、资助形式和评审公示情况上报县资助小组审核确定。
3、县资助小组根据财力、本地地域之间差异和各学校上报贫困生情况,制定全县资助贫困生的实施方案,并确定资助名单、资助方式和补助标准,同时通知有关学校。
4、学校通知受助学生填写《河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领取表》,并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和班主任签字确认,学校凭资助金领取表到县资助小组报帐,县于10日内将资助资金划拨到受资助学校。
5、县资助小组要对全县资助贫困生情况进行逐人登记造册,填写《河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表》,同时建立文本和电子档案报市资助小组,市资助小组将全市情况汇总建立电子档案后报省资助小组备案。
四、帐户与资金管理
1、资助资金实行专帐、专人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
2、免杂费、免费提供教材的资金原则上不发给学生本人。用于免杂费的资金由学校集中使用,用于补充学校公用经费;用于免费提供教科书的资金要集中掌握,用于购买教科书;补助贫困寄宿学生的生活费原则上由学校集中掌握,也可分月发给学生。
五、监督和检查
1、受资助学生名单、资助项目和金额应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布,全县受资助学生应在县教育局*务公开栏和有关媒体上予以公布。建立受资助学生电子档案,并报省、市教育、财*部门备案。
2、县资助小组要建立贫困生档案库,按年度实行动态管理,对贫困生学习生活、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定期巡查,建立跟踪问效机制。
3、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学生。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资助资金的,要严肃处理。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本办法自2004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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