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登记卡怎么填
填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登记卡之前,你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单位提供以下资料给职工用于办理失业保险,需要的资料有: 1.《失业职工介绍信》; 2.《单位终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通知书》; 3.由社保部门盖章的《重庆市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登记卡》。 以下资料由职工个人提供: 3.《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职工在户口所在地办理); 4.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一寸免冠相片3张; 6.申领本人重庆市农村商业银行存折或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办理的时间是: 失业职工在自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之日起15天内到户口所在地区的失业保险科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重庆市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登记卡怎么填写
填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登记卡之前,你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单位提供以下资料给职工用于办理失业保险,需要的资料有: 1.《失业职工介绍信》; 2.《单位终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通知书》; 3.由社保部门盖章的《重庆市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登记卡》。 以下资料由职工个人提供: 3.《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职工在户口所在地办理); 4.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一寸免冠相片3张; 6.申领本人重庆市农村商业银行存折或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办理的时间是: 失业职工在自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之日起15天内到户口所在地区的失业保险科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重庆失业保险和医保怎么领
重庆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一、重庆失业金按月领取申请材料1.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原件;2.本人本市的商业银行活期存折或借记卡复印件(已与社保机构绑定银行账号的无需提供);3.有视同缴费年限的须提供本人人事档案。
二、重庆失业金按月领取受理机关地址电话各区分局失业保险科(重庆全市社保局失业保险科地址电话)三、重庆失业金按月领取申请办理程序1、单位:单位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应为失业人员及时出具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及档案于七个工作日内送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于收到失业人员有关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单位能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单位应书面告知失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和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2、失业人员:失业人员自原单位签发有关证件之日起六十日内,持《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单位出具的《重庆市职工介绍信》、本人身份证、1寸相片2张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萱花路318号劳动保障大厦3楼)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3、失业人员凭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的存折按月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四、办理时限无需审核确认视同缴费年限的即时办理;需审核确认视同缴费年限的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五、申领失业保险程序持介绍信到沙区就业指导科填表→到镇办理申领手续→到区就业培训中心(或指定办学单位)参加培训→凭培训结业证到镇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领取失业金期间每季度到镇进行一次审核。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我公司是重庆渝中区的,我户籍是壁山壁城镇的,公司与我解除了劳
向渝中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失业保险金。
职工中断就业期间,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与户籍所在地无关,按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职工户籍在璧山,工作单位在重庆市渝中区,是在渝中区参加的失业保险,应当在渝中区申请失业保险金。
渝中区失业人员申请失业保险金,自终止(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薄、失业职工介绍信、4张一寸2张两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区就业局失业保险科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重庆市渝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流程》根据《重庆市失业保险条例》《重庆市失业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流程如下: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单位及个人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以上;(二)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
二.经办程序:(一)单位与职工自终止(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将失业人员档案送其户口所在地区就业局失业保险科,审核失业保险待遇申领资格。(二)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自终止(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薄、失业职工介绍信、4张一寸2张两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区就业局失业保险科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金发放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缴费,失业人员本人不缴费。(二)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一次性发给六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丧葬补助金,有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发给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十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抚恤金。
因参与打架、斗殴等违法活动致死的,不能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抚恤金待遇。(三)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计划内生育住院治疗的,可申请领取一次性住院医疗补助。
四.注意事项失业人员个人档案包括以下内容:(1)档案目录表(注明档案内材料类别、数量,参保单位应在表上盖公章)(2)招工手续、工作期间的劳动合同(3)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4)失业保险个人缴费卡(5)失业人员介绍信(6)失业人员档案转移通知书(7)其他五.失业保险金享受月数:(一)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两年的为三个月;(二)累计缴费时间满两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三)累计缴费时间满三年不足四年的为九个月;(四)累计缴费时间满四年不足五年的为十二个月;(五)累计缴费时间满五年不足七年的为十五个月;(六)累计缴费时间满七年的为十六个月。以后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一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其缴费的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应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联系电话:63557823。
重庆市黔江区失业金领取流程
申领失业保险金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
失业保险是对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人由于非本人原因而失去工作,无法获得维持生活所必需的工资收入,在一定期间内由国家和社会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 失业保险的参保范围 根据《重庆市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我市行*区域内的下列单位及其职工(依照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除外),必须依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参加失业保险: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国家机关中事业编制人员、劳动合同制工人和其他工勤人员;驻渝部队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根据《重庆市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失业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申领失业保险金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 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程序 根据《重庆市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单位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和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及档案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送失业人员户口所在区县(自治县)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审查。
区县(自治县)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应于收到失业人员有关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单位能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人员自原单位签发《重庆市失业职工介绍信》等有关证件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户口所在区县(自治县)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重庆失业保险如何领取
一、重庆失业金按月领取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原件;
2.本人本市的商业银行活期存折或借记卡复印件(已与社保机构绑定银行账号的无需提供);
3.有视同缴费年限的须提供本人人事档案。
二、重庆失业金按月领取受理机关地址电话
各区分局失业保险科(重庆全市社保局失业保险科地址电话)
三、重庆失业金按月领取申请办理程序
1、单位:单位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应为失业人员及时出具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及档案于七个工作日内送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于收到失业人员有关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单位能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单位应书面告知失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和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
2、失业人员:失业人员自原单位签发有关证件之日起六十日内,持《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单位出具的《重庆市职工介绍信》、本人身份证、1寸相片2张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萱花路318号劳动保障大厦3楼)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3、失业人员凭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的存折按月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四、办理时限
无需审核确认视同缴费年限的即时办理;需审核确认视同缴费年限的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
应该领多少失业金,怎么办相关手续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根据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2年的为3个月,满2年不足3年的为6个月,满3年不足4年的为9个月,满4年不足5年的为12个月,满5年不足7年的为15个月,满7年的16个月。以后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最长不超过2年。
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其缴费的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应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年。 办理流程:1、单位依法对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7个工作日内由单位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和失业人员本人档案材料送其户口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须于7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单位,该失业人员能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2、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由原单位开据《重庆市失业职工介绍信》,交失业人员本人。
3、失业人员应于单位开据《重庆市失业职工介绍信》之日起,60日内到其户口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并按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本人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重庆市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登记卡怎么填写
填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登记卡之前,你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单位提供以下资料给职工用于办理失业保险,需要的资料有: 1.《失业职工介绍信》; 2.《单位终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通知书》; 3.由社保部门盖章的《重庆市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登记卡》。 以下资料由职工个人提供: 3.《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职工在户口所在地办理); 4.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一寸免冠相片3张; 6.申领本人重庆市农村商业银行存折或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办理的时间是: 失业职工在自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之日起15天内到户口所在地区的失业保险科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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