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要求员工假期休完返岗的通知怎么发啊
首先应该确认该员工的请假理由是否成立,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怀孕不成为请产假的理由,她请假的性质应该是病假或事假。
其次,假期结束,员工未返岗一般即视为旷工,公司应在做好考勤记录的同时向员工发出通知,内容基本是:
xxx:
你的假期已于xxxx年xx月xx日结束,但你未到公司上班同时也未提供未上班的合理性证明,如在
xxxx年xx月xx日前仍拒绝到公司上班,按照公司考勤管理规定,连续旷工XX天地,公司将予以辞退。
公司名称
xxxx年xx月xx日
2. 续休产假请假条怎么写
1.标题在请假条上方的中央位置,用较大的字体注明“请假条”三个字,根据请假事由的不同,也可以将“续休”两个字加上,注明“续休请假条”也是可以的。
2.向谁请假根据每个单位请假制度的不同,有时候需要向单位办公室请假,有时候需要向人事部门请假,有时候需要向某位领导请假,不管向谁请假,在标题下方、正文的左上方都需要写明向谁请假,应该顶格写上“某某单位办公室”、“尊敬的某某单位领导”等称呼,称呼后面加上冒号。3.正文不管是什么类型的请假条,正文都是最主要的内容,也是很多请假人最不会写的部分。
第二步写完称呼之后,另起一行,空两格写请假条的正文内容。续休请假条的正文应该写清楚你确切生宝宝的日期以及你原产假请假条的起始日期还有结束日期,最关键的是说明续休的原因还有具体什么时候能够返岗。
3. 产假结束员工借故不来报到,该如何处理
第一步:书面通知该员工返岗上班,并保留相关送达证据。
书面通知须包含以下意思表达:(1)该员工本应于产假结束后返岗上班的,但至今未返岗上班,已构成旷工的事实。(2)通知该员工在指定的时间返岗上班。
(3)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在指定时间返岗上班的,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向公司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第二步:根据该员工接下来的行为处理:(1)若该员工在规定时间内返岗上班,达到了你希望的目的。
(2)若该员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返岗上班,也未在提定的时间提出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则开始计旷工,达到公司规定的可以辞退的旷工天数后(最好是达到15天),公司可按程序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3)若该员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延长假期,公司按规定审批即可。
4. 职工歇长假后上班应该怎么考核
为规范公司假期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2.0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0假期的种类3.1员工假期的种类分为全薪假、基本薪假和无薪假。
3.2全薪假:请该类假期间,工资待遇按正常出勤计发,不影响绩效工资/奖金的发放。 3.3基本薪假:请该类假期间,工资按员工的基本工资的百分比发放,同时绩效工资/奖金也将受到相应影响。
3.4无薪假:请该类假期间,扣发当日全部工资,同时绩效工资/奖金也将受到相应影响。 4.0全薪假 4.1 法定节假日4.1.1公司按国家规定,执行法定节假日放假安排。
4.1.2法定节假日放假安排如下: (1)元旦,放假1天(1月1日);(2)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4.2 年休假4.2.1年休假条件及要求4.2.1.1自2016年1月1日起入职人员不再核算以往公司工作年限,仅以邦固公司工作时长作为核算年休假依据,往年已核算的保留原核算结果。4.2.1.2 公司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1年)以上,可享受年假;当年度内的年休假天数,按照该员工满一年后在公司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例如:A是2014-7-1入职,于2015-6-30连续工作满12个月,A可以享受2015年年度内年休年假计算公式: 2015年剩余日历天数A可休年假天数= * 应享受标准年休假天数=184/365*5=2天。全年天数(365天)4.2.1.3针对离职人员,离职前所应休假天数为,自有年休假开始至离职月份所占本年度有年假月份比例来计算。
每月15号前入职或15号后离职的,当月做整月计算,其他情况不做整月计算,经折算后年假不足1整天的不享受年休假或取整数。例如:经核算B自2015-2-1起本年度有4天年假,2015-10-28离职,B离职前可以享受年假计算公式: 自有年休假开始至离职月份数B离职前年假天数= *本年度可享受总年休假天数= 本年度可享受年休假月份数 9/11*4=3天。
4.2.1.4若出现超实际比例休假的,根据实际多休天数从工资中扣除相应工资,年假有剩余的,根据剩余天数核算工资。 4.2.2年休假天数标准:说明可休天数 1年≤累计工作时间15天4.2.5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4.2.5.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及以上的; 4.2.5.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及以上的; 4.2.5.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及以上的。
4.2.6员工休年休假,须在当年度内12月31日前安排休完;(特殊情况经过公司领导批示当年内的年休假可延长至春节放假前休完。)未休完者,视作自动放弃休假,并不得追究公司任何经济补偿。
4.2.7公司各部门必须在确保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有计划、合理安排员工的年休假。 4.2.8在年休假期间,因工作急需或其他特殊情况发生,必须由员工本人到岗开展工作解决时,公司有权要求休假人中断或终止假期。
4.2.9遇放假期间,因有紧急的工作任务,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相关部门人员继续在岗工作时,相关人员必须服从公司统一安排,视为正常加班,并办理加班申请手续。4.3 婚假4.3.1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正式员工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并1次休完。
4.3.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3天(含3天法定婚假),晚婚假休假次数不得超过2次。4.3.3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3天,不能享受晚婚假,并1次休完。
4.3.4婚假按照自然天数计算,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在内。4.3.5休婚假时,应出具《结婚证》等原件证明。
如因异地办理《结婚证》等特殊情况需提前享受婚假的,需在提前请假的一个月内将《结婚证》原件交由行*部核验,否则将视为事假处理。4.3.6员工在进公司之前领取结婚证的,婚假不带入公司。
4.3.7婚假自《结婚证》上注册之日起,6个月内休假有效,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4.4产假4.4.1公司对符合国家计划生育*策的已婚女员工分娩,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申请产假,须提前30个工作日申请,并提供医院出具的预产期证明。
4.4.1.1对符合国家计划生育*策的女职工生育可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包括15天的预产假。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4.1.2对符合国家计划生育*策的已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不少于15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不少于42天的产假。4.4.1.4已婚在孕的女职工办理产假申请备案时要提供有效孕育证明证件有:结婚证、准生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医院产检证明、出生证、医院分娩等证明资料原件。
(出生证、医院分娩等证明资料可待返岗工作后30天内再提供)4.4.1.5对符合国家计划生育*策的在孕女职工,应实施产前检查,每次享受0.5天的产检假。申请时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证明材料做附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