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员工处罚决定书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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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处罚决定书范文员工犯错,公司会给出相应的处罚决定,并发出处罚决定书。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带来员工处罚决定书,供大家参考! 员工处罚决定书范文篇一xxxx年xx月x日,公司xx制造部发生蒸镀掉锅事故,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经查,此次事故系人为失误所导致。为了规范员工生产行为,提高员工作业责任意识,根据公司《奖惩管理制度》,现决定对以下人员进行处罚,以赔偿公司所遭受的损失。此次事故责任人及赔偿金额如下:1.事故直接责任人xxx,200元;.事故间接责任人xxx、xxx,各100元;.xx经理、xx副经理对事故负有领导管理责任,各50元。望各位同事引以为戒,特此通知。 xxxx有限公司 员工处罚决定书范文篇二xx同志,男,35岁,曾任本公司财务部出纳。经人揭发,经本公司依据法律途径查明:xx同志**年*月至**年*月在担任公司出纳期间,将本公司存款5万元挪作其弟购房用。经过本公司*组织的教育,xx同志已将挪用款全部归还,并加倍偿还了利息损失,并表示对此行为的悔意。现根据以上情节及表现,经本公司人力资源部研究决定,并报本公司总经理批准,决定对xx同志作出如下处理决定:1.调离原工作岗位,到公司行*部门任职。.每月降工资200元至**年*月*日止。 **市**公司人力资源部 **年*月*日 员工处罚决定书范文篇三对于20xx-11-15发生的木方掉落伤人事故,经过项目部对所发生该事故前面
2. 求员工处罚决定书范文
【范例参考】
关于刘水同志的处理决定
刘水同志,男,35岁,曾任本公司财务部出纳。
经人揭发,经本公司依据法律途径查明:刘水同志**年*月至**年*月在
担任公司出纳期间,将本公司存款5万元挪作其弟购房用。
经过本公司*组织的教育,刘水同志已将挪用款全部归还,并加倍偿还了利息
损失,并表示对此行为的悔意。
现根据以上情节及表现,经本公司人力资源部研究决定,并报本公司总经理批
准,决定对刘水同志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 调离原工作岗位,到公司行*部门任职。
2. 每月降工资200元至**年*月*日止。
**市**公司人力资源部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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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行*机关对公务员进行行*处分决定应由谁作出
一、行*机关对公务员进行行*处分的决定应由行*机关作出。
二、行*机关,也称行*机构、国家管理机关,通常简称“*府”,是国家机构的基本组成部分,是依法成立的行使国家行*职权的行*组织,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三、《行*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四章中规定了对公务员处分的权限。
第三十四条 对行*机关公务员给予处分,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以下统称处分决定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决定。 第三十五条 对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的**组成人员给予处分,由**决定。
其中,拟给予撤职、开除处分的,由**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罢免建议,或者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免职建议。罢免或者免职前,**可以决定暂停其履行职务。
第三十六条 对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地方各级人民*府领导人员给予处分,由上一级人民*府决定。拟给予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府领导人员撤职、开除处分的,应当先由本级人民*府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罢免建议。
其中,拟给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府副职领导人员撤职、开除处分的,也可以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撤销职务的建议。拟给予乡镇人民*府领导人员撤职、开除处分的,应当先由本级人民*府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罢免建议。
罢免或者撤销职务前,上级人民*府可以决定暂停其履行职务;遇有特殊紧急情况,省级以上人民*府认为必要时,也可以对其作出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同时报告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并通报下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七条 对地方各级人民*府工作部门正职领导人员给予处分,由本级人民*府决定。
其中,拟给予撤职、开除处分的,由本级人民*府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免职建议。免去职务前,本级人民*府或者上级人民*府可以决定暂停其履行职务。
第三十八条 行*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已经被立案调查,不宜继续履行职责的,任免机关可以决定暂停其履行职务。被调查的公务员在违法违纪案件立案调查期间,不得交流、出境、辞去公职或者办理退休手续。
4. 行*机关对公务员进行行*处分决定应由谁作出
一、行*机关对公务员进行行*处分的决定应由行*机关作出。
二、行*机关,也称行*机构、国家管理机关,通常简称“*府”,是国家机构的基本组成部分,是依法成立的行使国家行*职权的行*组织,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三、《行*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四章中规定了对公务员处分的权限。
第三十四条 对行*机关公务员给予处分,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以下统称处分决定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决定。
第三十五条 对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的**组成人员给予处分,由**决定。其中,拟给予撤职、开除处分的,由**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罢免建议,或者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免职建议。罢免或者免职前,**可以决定暂停其履行职务。
第三十六条 对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地方各级人民*府领导人员给予处分,由上一级人民*府决定。拟给予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府领导人员撤职、开除处分的,应当先由本级人民*府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罢免建议。其中,拟给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府副职领导人员撤职、开除处分的,也可以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撤销职务的建议。拟给予乡镇人民*府领导人员撤职、开除处分的,应当先由本级人民*府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罢免建议。罢免或者撤销职务前,上级人民*府可以决定暂停其履行职务;遇有特殊紧急情况,省级以上人民*府认为必要时,也可以对其作出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同时报告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并通报下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七条 对地方各级人民*府工作部门正职领导人员给予处分,由本级人民*府决定。其中,拟给予撤职、开除处分的,由本级人民*府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免职建议。免去职务前,本级人民*府或者上级人民*府可以决定暂停其履行职务。第三十八条 行*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已经被立案调查,不宜继续履行职责的,任免机关可以决定暂停其履行职务。被调查的公务员在违法违纪案件立案调查期间,不得交流、出境、辞去公职或者办理退休手续。
5. 处分决定应当以什么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
1. 处分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七条 对公务员的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3. 公务员违纪的,应当由处分决定机关决定对公务员违纪的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认定的事实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公务员本人。公务员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4. 处分决定机关认为对公务员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作出处分决定。处分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
6. 公务员行*处分决定召开什么会议
一、行*机关对公务员进行行*处分的决定应由行*机关作出。
二、行*机关,也称行*、国家管理机关,通常简称“”,是国家的基本组成部分,是依法成立的行使国家行*职权的行*组织,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三、《行*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四章中规定了对公务员处分的权限。
第三十四条 对行*机关公务员给予处分,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以下统称处分决定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决定。第三十五条 对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的组成人员给予处分,由决定。
其中,拟给予撤职、开除处分的,由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罢免建议,或者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免职建议。罢免或者免职前,可以决定暂停其履行职务。
第三十六条 对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地方各级人民领导人员给予处分,由上一级人民决定。拟给予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领导人员撤职、开除处分的,应当先由本级人民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罢免建议。
其中,拟给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副职领导人员撤职、开除处分的,也可以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撤销职务的建议。拟给予乡镇人民领导人员撤职、开除处分的,应当先由本级人民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罢免建议。
罢免或者撤销职务前,上级人民可以决定暂停其履行职务;遇有特殊紧急情况,省级以上人民认为必要时,也可以对其作出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同时报告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并通报下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条 对地方各级人民工作部门正职领导人员给予处分,由本级人民决定。
其中,拟给予撤职、开除处分的,由本级人民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免职建议。免去职务前,本级人民或者上级人民可以决定暂停其履行职务。
第三十八条 行*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已经被立案调查,不宜继续履行职责的,任免机关可以决定暂停其履行职务。被调查的公务员在违法违纪案件立案调查期间,不得交流、出境、辞去公职或者办理退休手续。
7. 行*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对*治领导人的处分 有什么决定
行*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严肃行*机关纪律,规范行*机关公务员的行为,保证行*机关及其公务员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监察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行*机关公务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条例给予处分。 法律、其他行*法规、**决定对行*机关公务员处分有规定的,依照该法律、行*法规、**决定的规定执行;法律、其他行*法规、**决定对行*机关公务员应当受到处分的违法违纪行为做了规定,但是未对处分幅度做规定的,适用本条例第三章与其最相类似的条款有关处分幅度的规定。
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府规章可以补充规定本条例第三章未作规定的应当给予处分的违法违纪行为以及相应的处分幅度。除**监察机关、**人事部门外,**其他部门制定处分规章,应当与**监察机关、**人事部门联合制定。
除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决定外,行*机关不得以其他形式设定行*机关公务员处分事项。 第三条 行*机关公务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受处分。
第四条 给予行*机关公务员处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给予行*机关公务员处分,应当与其违法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
给予行*机关公务员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五条 行*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章 处分的种类和适用 第六条 行*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 第七条 行*机关公务员受处分的期间为: (一)警告,6个月; (二)记过,12个月; (三)记大过,18个月; (四)降级、撤职,24个月。
第八条 行*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第九条 行*机关公务员受开除处分的,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解除其与单位的人事关系,不得再担任公务员职务。
行*机关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应当解除处分。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
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第十条 行*机关公务员同时有两种以上需要给予处分的行为的,应当分别确定其处分。
应当给予的处分种类不同的,执行其中最重的处分;应当给予撤职以下多个相同种类处分的,执行该处分,并在一个处分期以上、多个处分期之和以下,决定处分期。 行*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受到新的处分的,其处分期为原处分期尚未执行的期限与新处分期限之和。
处分期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 第十一条 行*机关公务员2人以上共同违法违纪,需要给予处分的,根据各自应当承担的纪律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分: (一)在2人以上的共同违法违纪行为中起主要作用的; (二)隐匿、伪造、销毁证据的; (三)串供或者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 (四)包庇同案人员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从重情节。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处分: (一)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 (三)检举他人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情况属实的。
第十四条 行*机关公务员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并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应当减轻处分。 行*机关公务员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过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
第十五条 行*机关公务员有本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在本条例第三章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内从重或者从轻给予处分。 行*机关公务员有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应当在本条例第三章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一个处分的档次给予处分。
应当给予警告处分,又有减轻处分的情形的,免予处分。 第十六条 行*机关经人民法院、监察机关、行*复议机关或者上级行*机关依法认定有行*违法行为或者其他违法违纪行为,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第十七条 违法违纪的行*机关公务员在行*机关对其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依法被判处刑罚、罢免、免职或者已经辞去领导职务,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由行*机关根据其违法违纪事实,给予处分。 行*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三章 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 第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 (三)违反国家的民族宗。
8. 给予*机关的*员公务员行*处分如何作出处分决定
2013年5月25日,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关于*的机关、人大机关、*协机 关、各民主*派和工商联机关公务员参照执行〈行*机关公 务员处分条例〉的通知》明确规定:“在国家有关公务员处分的统一规定出台之前,中国**的机关、人大机关、*协机关、各民主*派和工商联机关公务员有违纪违法行为应 当追究*纪责任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结合各自机关实际,参照《行*机关公务员处分 条例》执行。
”根据*管干部原则和干部管理权限,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行*监察法》修订前,给予*的机关、人大机关、*协机关、各民主*派和工商联机关中的*员公务员行*处分,可 按程序报批后,由中央纪委、地方各级纪委一并作出*纪* 纪处分决定,处分决定标题可表述为“关于给予XXX开除 *籍、行*撤职处分的决定”等。 对此,2008年9月中央* 治局常委会在审议某省*协副主席孙某严重违纪案时,即明 确同意中央纪委提出的由中央纪委一并作出给予孙某开除* 籍、开除公职处分的决定,之后此类案件各地均按照此原则把握。
需要指出的是,2016年1月12日至14日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明确强调:要完善国家监察法规制度,研 究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监察法》,建立覆盖国家机关 和公务人员的国家监察体系,使*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相互配套,依法治国和依规治*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待《中华人 民共和国行*监察法》修订后,给予*的机关、人大机关、*协机关、各民主*派和工商联机关中的公务员行*处分按照该法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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