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现役*官病退申请书
申请书最核心的是表述愿望、提出请求
(不要太长,说清楚自己请求就好,太长反而适得其反)
申请书的写作格式一般来讲都是固定的,它的内容主要包括五个部分:标题、称呼、正文、结尾、落款。
(一)标题
申请书一般由申请内容和文种名共同构成。题目要在申请书第一行的正中书写,而且字体要稍大。
(二)称呼
通常称呼要在标题下空一两行顶格写出接受申请的人名称,并在称呼后面加冒号。如“敬爱的···老师:”。
(三)正文
动机、理由要重点写。申请的理由比较多,则可以从几个方面、几个阶段来写
(四)结尾
申请书可以有结尾,也可以没有。结尾一般写上“此致——敬礼”之类表示敬意的话即可。
(五)落款
落款,即要署上申请人姓名和成文日期。
2. 当兵的病退申请书怎么写
1、病退每提前一年退休扣退休金的2%,申请病退符合以下条件:
(1)养老保险缴费原则上满15周年,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
(2)一般类疾病住院出院后满1年;
(3)恶性肿瘤、尿毒症、肢体瘫等难以康复的严重性疾病住院出院后医疗期满;
(4)精神类疾病住院出院后年满5年,且有5年系统治疗诊断记录。
2、申请病退的流程: 职工在申请病退鉴定报名时须提交《病退鉴定申请表》、《病退鉴定须知》、本人签字的申请书、正规住院病历和住院医疗费报销凭证以及市、县两级医保中心医疗保险费支付单。如个人存根丢失,可提供医保中心存根复印件并加盖医保中心印鉴,未参加医保的单位可提供单位财务医疗费报销凭证。
尊敬的**部队领导:
***,男,生于19**年**月**日,于1998年6月30日参*,在到部队的第二年,略感身体不适,从第二年起,病情逐年加重,特向有关领导提出病退申请。
XX年至XX年主要症状:XXXXXX医生诊断为XXX并及时给予了治疗,但病情并无好转。
综上所述,我实在有心无力在部队工作,我全家恳请部队领导给予理解,并考察我的病情,我代表全家感谢您们的理解和对一个*人的关怀。
3. 请问部队*官,因病退役*官可以免费医疗吗
你的问题讲的实在有点简单;回答你就会有以下几种假释:1、你在当兵期间并没有经过部队医院系统的治疗,那样就不会有治疗档案和住院小结等等证明材料,那么你只有到户籍地的社区残联进行地方评定残疾等级,领取残联颁发的《残疾证》。
2、你在当兵期间患病,经过部队医院系统的治疗,那样就有治疗档案和住院小结等等证明材料,这些材料随着你的从*档案一起由地方民*局接收(这些条件一件不可少);那么你就可以到户籍地的民*局优抚科,申请补评因病残疾*人(因公、因战要求有部队*治部门的致伤经过证明)。注意:a、因病残疾*人仅仅针对的是义务兵或初级士官才行,残疾等级必须在六级以上(七级以下不存在残疾*人);b、评定因病残疾*人的有时效性,规定是在治疗终结后(部队医院系统的治疗)的三年之内。
经过民*局审核,指定医院评定以后,达到六级残疾*人标准的,民*局颁发《残疾*人证》和相应的抚恤金和各种法定的优待。
4. 退伍*人带病回乡申请怎么写
退伍*人带病回乡申请的书写,是在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级民*局优抚安置科、有《带病回乡退伍*人审批表》(表格样式由各省级人民*府民*部门制定)填写的。
而退伍*人要申请“带病回乡*人”名义和待遇的,只有在服役期间就患有《*人抚恤优待条例》中列举残情的慢性疾病,不能依据《*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评定到六级(因病残疾*人最轻等级)的义务兵、初级士官,才能在退役后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级民*局抚恤安置部门申请评定。
依据是民*部《关于带病回乡退伍*人认定及待遇问题的通知》(民发〔2009〕166号)的规定。如果义务兵、初级士官服役期间患有《*人抚恤优待条例》中列举残情的慢性疾病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伍回乡生活困难的,可以向县市区级人民*府民*部门申请享受带病回乡退伍*人待遇,并提交或具备以下材料:
(一)本人申请;
(二)户口本;
(三)退伍*人证;
(四)*队医院证明,具体是指下列之一:
1.退伍档案中记载患有慢性病的退伍*人登记表或在服役期间*队体系医院出具的患慢性病证明(须能取得该医院或上级卫生部门确认);
2.近期从*队体系医院复印的盖有病历管理部门印章的在服役期间患慢性病原始病历。
(五)盖有医院病历管理部门印章的近期慢性病(特指原*队医院证明中记载的慢性病)就诊病历复印件及相关医疗检查报告、诊断结论等。
5. 我是即将退伍的*人
评 残 申 请 书
德州市劳动鉴定委员会:
我叫XXX,女,1969年5月25日出生。
我于2011年7月18日5时30分许,在禹城市天意啤酒厂上夜班,在链条工序负责挑瓶子、挪筐子。事发时,一组链子断了,在维修工维修过程中,我又接着搬运酒瓶筐子(没有防护网,身后有台拖拉机),我转身时一抬脚,另一组传送链(这组传送链没有断电,正常运转)一下子把我的脚挤着了,当时把右脚的1、2、5趾挤下去。于2011年9月23日经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为工伤(德人社伤字2011年170号)。经禹城市人民医院诊断为右足趾挤毁伤。现特向德州市劳动鉴定委员会提起伤残鉴定申请,请予以批准。
签名:
201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