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增值税退税情况说明怎么写
增值税退税情况说明要写以下几个方面:
一、申请人名称:填写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姓名。
二、申请人身份:选择“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
三、联系人名称:填写联系人姓名。
四、联系人电话:填写联系人固定电话号码或**码。
五、纳税人名称:填写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六、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七、原完税情况:
八、申请退税金额:填写申请退(抵)税的金额,应小于等于原完税情况实缴金额合计。
九、退税*策依据:填写享受税收优惠*策依据,
十、受理情况:填写核对接收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资料的情况。
十一、核实情况:
十二、退还方式:退还方式可以单选或多选。对于有欠税的纳税人,一般情况应选择“抵扣欠税”。对于选择“抵扣欠税”的情况,税务机关可以取消该选择,将全部申请退税的金额,以“退库”方式办理。
2. 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怎样填写
*策规定固定资产进项税可以直接抵扣了。
那么你在认证时最好将固定资产单独划分出来,这样在每月报税时就知道你的固定资产取得的进项税发票是多少了。表好填:当期申报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栏中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海关票,2月征期申报填你1月份认证相符固定资产专用发票和海关票,当期申报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累计数,就是从1月起每一个月的累加数,如2月征期申报1月份的,累计数与前面的当期数是一致的,3月征期申报时就是1和2月的累计认证抵扣数。
当然了,海关票是不需要认证就可以直接抵扣的。
3. 列举一般纳税人可抵扣进项税的情况
除了以下不可抵扣的情况,其他情况均可抵扣:
1、普通发票,没分别注明价款和税额(购进免税农产品除外);
2、购进货物、劳务及服务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3、购进货物、劳务及服务,但没有得到发票;
4、相关发票不符合税务抵扣要求;
5、用于简易计税办法的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及应税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6、非正常损失的购货、不动产,及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产品、产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劳务及应税服务;
7、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8、其他不得抵扣的情形。
4. 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 情况说明怎么写
无论你是销货方还是购货方,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按照国税发(2006)156号文件第28条规定办理:
第二十八条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5),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5. 退抵税申请书怎么写
1、对于多缴的税款需要退还或用于抵缴下期税款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填制《退税(抵税)申请审批确认书》,经有权税务机关批准,用于抵税的予以抵缴下期税款;退还税款的税务机关在六十日内制作《收入退还书》办理退库手续。
2、对于实行先征税后退还的减免税企业和其他特殊原因临时减免的,纳税人根据审批后的《*策性减免税申请表》等审批表,制作《收入退还书》办理退库手续。
3、税务机关自收现金,发生多收税款退还纳税人的,在限额内(三十元以下)税务机关填制《小额退税凭证》,经基层税务机关批准,从自收现金的税款、基金、规费及滞纳金、罚款等各项收入中退还。
附:《退(抵)税申请业务流程示意图》、《退税抵税申请审批确认书》、《收入退还书》和《小额退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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