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检验鉴定书包括哪些内容
《人民检察院文件检验工作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鉴定书包括文字和照片两部分。
文字部分的内容包括:绪论、检验、论证、结论。有些简明的案件,也可不写论证,但论证性质的内容应写入检验部门。
一、绪论。应包括:何时、何单位、保人送检的案件,送检的检材和样本数量及检验要求等。
二、检验。应写明:采用的检验方法、检验所见、检材和样本材料的质量、形状、特征以及进行比较检验所发现的符合点和差异点等。
三、论证。主要应明检验采用方法的原理、公式和程序,对相同或差异点做出科学解释。
四、结论。根据检验要求和检验结果,确切地做出认定或否定结论,或分析意见。
五、鉴定书的文字,要力求客观明确,繁简有致、结构严密,论证有力。但不要过细地描述文件检验技术环节。
六、对复核的案件,应出具《复核鉴定书》。
评价文书鉴定的范文
文书鉴定”,是指运用文件检验学的原理和技术,对文书的笔迹、印章、印文、文书的制作及工具、文书形成时间等问题进行鉴定。文书,是指公文和书信,但在实际办案中作为证据的文书往往超出了公文和书信的范围,如车票、船票、飞机票、发票、收据、人民币等,其内容的真伪及制作方法都需要进行鉴别。文书鉴定是对案件中涉及的文字书写、文字制作、文书物证反映的具体内容、文书的制作方法、文书的真假等有关问题的分析、鉴别、认定等活动。
文书鉴定不仅在分析案情、缩小调查范围、明确案件的调查方向、认定犯罪嫌疑人等方面可以提供证据。文书鉴定包括笔迹鉴定,伪造、变造文书鉴定,打印、复印、印刷文书鉴定,文书物质材料鉴定,文书制作时间鉴定。笔迹是书写人利用笔或其他书写工具,写在纸张或者其他材料上,反映书写人书写习惯特征的一种文字符号。由于每个人生理特征、心理因素和学习写字时的方式、方法、环境、条件的不同,由这些因素所决定的书写习惯也不相同。笔迹鉴定的主要目的是,确定遗留在文书物证上的字迹是否为某人所留,以及确认遗留在不同地方的字迹是否为一人所写。伪造、变造文书是指按照一定真实的样本,或者根据个人的特殊需要,利用各种技术方法设计、制造的文书,或者采用挖补、擦刮、改写、填写、消退、改换、拼接等手段,对真实文书进行的伪造。在司法鉴定中,经常遇到的伪造文书有伪造护照、身份证、有价证券、人民币、外币、介绍信、票据等。对文书的鉴定主要通过对检材与真样的比照检验来进行,要比较制作版型,还要从版面内容如图案、文字、印文、底纹、印刷油墨、纸张以及防伪材料等方面来进行鉴别。为了更好地观察和比较文书中的一些细小特征,检验人员需要借助显微镜、比对投影仪、紫外线灯或其他专门鉴别仪器进行鉴别。
可疑文书被确定为伪造的之后,有时还需要进一步确定具体的伪造方法,为侦查提供方向,为抓获犯罪嫌疑人提供线索。随着办公现代化的发展,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已广泛运用于人们的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目前,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已开始对制作文书的打印机、复印机进行认定。在案件调查中,对文书物质材料的鉴定,对确定侦查方向,缩小侦查范围,查缉犯罪嫌疑人具有重要意义。文书物质材料是指制作文书所使用的纸张、墨水、油墨、印油等材料。
文书鉴定-文书鉴定一次形成时间一年内的能鉴定出来?文书鉴定一次
文书司法鉴定业务主要包括: 1、笔迹检验——对笔迹进行比对检验,确定检材和样本笔迹是否同一人所为; 2、印刷文件检验——检验印刷品是何种方法印制,判断印刷品的来源;3、印章印文检验——对印章印文的真伪性进行检验; 4、伪造文件检验——判明文件是否伪造、何种方法伪造; 5、文件辨识——指消退、擦刮涂改、老化腿色、压印痕迹等不易见文件的识别; 6、有价票证检验——对货币、支票、股票、发票、邮票、车票、机票及 各种银行票据的真伪性进行检验; 7、文件物质材料检验——对文件纸张、墨水油墨、黏合剂的成分进行检验; 8、文件形成时间——对文字的书写时间进行检验(包括相对形成时间和绝对形成时间); 9、证件检验——对各种身份、学历证件进行检验(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证、资格证、结婚证等证件)。
文书鉴定包括哪些内容
文书司法鉴定主要业务包括:1. 笔迹鉴定,即对笔迹进行对比检验,确定检材与样本笔迹是否为同一人书写;2. 印刷文件检验,检验印刷品是何种方法印刷,判断印刷品的来源;3. 印章印文检验,对印章印文的真伪进行鉴定;4. 文件辨识,指消退、擦刮涂改、老化褪色、压印痕迹等不易见的文件辨识;5. 有价票证检验,对货币、支票、股票、发票、邮票、车票、机票以及各种银行票据的真伪性进行检验;6. 文件物质材料检验,对文件纸张墨水油墨、粘合剂的成分进行检验;7. 伪造文件检验,判明文件是否伪造,何种方式伪造;8. 文件形成时间,对文字的书写时间进行检验(包括相对形成时间和绝对形成时间);证件检验,对各种身份、学历证件等进行检验。
广东财安司法鉴定所多年文书鉴定经验,精准高效。
鉴定字迹与印文形成时序
文件检验学及其实践应用”,主讲人:大家晚上好!很高兴有这么一个好的机会和大家交流。
不知道在座的各位在听讲座以前对文件检验有多少了解?就是说什么是文件检验?我在接触这个专业之前,就认为它是笔迹检验,但实际上它远远不止笔迹检验一个内容,它涵盖的内容还是比较多的,文件检验的核心是什么呢?我认为它的核心是对一份文件物证鉴别真伪,就是鉴(别)伪(造),我把“别”和“造”括起来了,因此就成了“鉴伪”,恰恰是我名字“建伟”的谐音,很巧合,30年我父母就给我起了“建伟”这个与文件检验息息相关的名字。一个小插曲,现在言归正传,今天我主要给大家讲四个问题:1、笔迹检验2、印章印文检验3、变造文件检验4、文件制成时间检验首先让我们了解一下什么是文件检验,文件检验(document examination),简称文检,它是运用文件检验学的理论和技术方法,研究违法犯罪案件中的文件物证,确定案件与文件事实、与当事人或嫌疑人的关系的一种技术侦查和司法鉴定手段。
作为司法鉴定手段,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大量的民事案件涉及到文件检验,所以文件检验也越来越多地用于民事案件。那么文件检验和文书检验有什么区别呢?其实叫文件检验、抑或文书检验、文书鉴定,这纯属习惯,没有实质性的分歧。
无论是“文件”或“文书”,就其原有的概念均不能涵盖我们所研究的对象,与其都要赋于新的内涵,都要重新定义,不如采用已被绝大多数文检专业人员认可并习惯使用的“文件检验”和“文件鉴定”更好。 文件检验学作为一个学科,其研究范围大体涵盖以下内容:首先是笔迹检验,笔迹检验是文件检验学的一个重要研究内容,在我们司法鉴定实践中,占日常文件检验案件量的60-80%,虽然它是一门传统技术,但可以解决大部分文检案件,那么笔迹检验都研究那些内容呢?常见的有正常笔迹检验、伪装笔迹检验、摹仿笔迹检验、条件变化笔迹检验和字母笔迹检验等。
第二是印章印文检验。它是在司法鉴定实践中另一个重要的内容。
随着经济活动的加强,印章印文的真伪,朱墨交叉的时序,印文形成时间的确定的案件越来越多。第三是印刷文件检验,印刷文件检验主要研究货币、票证、工业印刷品、打印、油印等文件的检验。
第四是污损文件检验,所谓污损文件检验就是对各种损坏的、变造的、模糊不清的文件的检验等。第五是书写时间检验:就是对形成时间不明或对文件形成时间有争议的文件进行形成时间判断,在目前的鉴定案件中要求进行书写时间鉴定的案子越来越多。
第六是文件材料检验:即所有形成文件应具备的材料,如纸张定性定量检验等第七是言语识别:言语识别在民事案件中不多,但在刑事侦查中用得较多。它是用来判断言语人社会属性的,如对言语人的年龄、性别、民族类别等进行判断,精神病人、聋哑人的言语识别等最后是声纹鉴定:它包含在广泛的言语识别范围里,这里不再列了。
我们了解了这些概念,对文件检验有了初步认识。现在我就对主要的4个“检验”进行详细讲解。
现在我给大家讲第一个问题---笔迹检验:首先了解什么是笔迹(Handwriting)?笔迹是通过书写活动形成的具有个人特点的文字符号的形象系统。笔迹是个人的书写技能和书写习惯通过书写活动外化成的文字符号的形象系统。
笔迹的本质是人的书写习惯和书写技能。1.1笔迹检验笔迹检验是文件检验学的一个重要研究内容,它是运用生理学、心理学、语言学、文字学等的一般原理和方法,通过两部分笔迹之间的比较鉴别,确定其是否为同一人笔迹的专门技术。
它主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①物证笔迹与嫌疑人的笔迹是否同一人笔迹②一份文件上的几部分笔迹是否同一人笔迹③多份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同一人的笔迹1.2笔迹检验的种类笔迹检验的种类包括 正常笔迹检验、伪装笔迹检验、摹仿笔迹检验、条件变化笔迹检验和字母笔迹检验,这些概念都比较好理解,我就不一一解释了。1.3笔迹检验的作用 笔迹检验主要有以下作用:① 根据笔迹认定作案人,②根据笔迹串并案件,③根据笔迹鉴别文件的真伪,④根据笔迹发现犯罪嫌疑人,⑤根据笔迹确定参与作案的人数 1.4笔迹检验的原理笔迹鉴别的基本原理是基于两个假设基础上的,一个假设是:没有两个人的笔迹是完全相同的,另一个假设是笔迹的书写习惯是唯一的和个性化的。
由于每个人的身体解剖结构不同(如手的大小,手指,腕等的骨骼肌肉人各不同),每个人的摹仿记忆能力不同,每个人的书写技能和肌体配合水平不同从而造成个体的差异性。笔迹的反映性是笔迹检验的物质基础,笔迹的相对稳定性是笔迹检验的基本条件,笔迹的总体特殊性是笔迹检验的鉴别依据实际工作中送检人经常提出这样的问题:笔迹鉴定到底是凭仪器还是凭眼睛(经验)?笔迹鉴定是怎样进行的?准确性到底有多大?其实,笔迹鉴定主要就是凭眼睛(即鉴定人的水平及经验),仪器只起辅助观察的作用。
笔迹鉴定主要依靠对笔迹特征的判断。凡是与标准写法(印刷体)不一样,或与大多数人写法不一样的都是特征。
每个人的笔迹都有大大小小无数特征,其中有些。